專利名稱:一種治療梅毒的藥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梅毒的藥物。
本發(fā)明的治療梅毒的藥物是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金銀花 8-12 蟬蛻 3-6大黃 10-13皂角刺8-10元寸 1-3 黃連 10-12全蝎 3-6 蟾蜍 70-90血蝎 20-25白花蛇舌草 8-14本發(fā)明的治療梅毒的藥物是通過將上述各組分原料碾成粉末,再用麻油提煉而成,可制成丸劑。
本發(fā)明的治療梅毒的藥物以全蝎、蟾蜍攻毒解毒為殺滅梅毒螺旋體的主藥,故為本藥物君藥;金銀花、白花蛇舌草助君藥清熱解毒、增強療效,又以解全蝎對人體的毒性;元寸、血竭開竅、活血散瘀、通經(jīng)絡、能解毒、軟堅、散結、消癰,是治療梅毒硬下疳及各類梅毒疹的要藥,故為本藥物臣藥;大黃苦寒、下積滯、行瘀、解毒,黃連苦寒、瀉火解毒,二藥又能消炎、消癰腫,故為本藥物佐藥;蟬蛻、咸、微甘、寒、疏散風熱透疹,可加強對梅毒銀屑疹、鱗屑疹快速脫落;皂角刺又名天丁,能托毒潰癰,可加強對各類梅毒斑疹、丘疹、胞疹、玫瑰疹、硬下疳及扁平濕疣快速消退愈合,二藥又能助君藥、臣藥攻克梅毒、里通外透、增強藥力從體內(nèi)排出梅毒毒性,促使梅毒病癥迅速痊愈。
本發(fā)明的治療梅毒的藥物具有解毒消痛、消炎、軟堅散結、收斂等功效,對殺滅梅毒螺旋體有十分理想的效果,其無毒副作用,可達到根治梅毒的目的。
本發(fā)明的治療梅毒的藥物,經(jīng)多年臨床實踐,表明療效確切。從1998年5月-2001年5月共收集門診梅毒病人63例,其中男性47例,女性16例,全身皮膚損害14例,生殖器損害41例,全身皮膚與生殖器損害6例,鼻、面部、唇、口腔、舌部損害2例,患病者職業(yè)司機6例、外出打工人員37例、無業(yè)人員9例、經(jīng)商者8例、采購銷售員3例。
上述63例梅毒病人梅毒期的分類及病癥為I期梅毒男生殖器冠狀溝、女生殖器大小陰唇泛發(fā)處或多處硬下疳37例占58.77%;II期梅毒(1)丘疹型梅毒9例占14.29%;(2)丘疹、斑丘疹梅毒2例占3.16%;(3)丘疹、斑疹、鱗屑疹梅毒2例占3.16%;(4)斑疹、鱗屑疹及膿皰型梅毒疹、生殖器泛發(fā)扁平濕疣1例占1.58%;(5)斑疹梅毒2例占3.16%;(6)皰疹梅毒3例占4.74%;(7)丘疹、膿皰疹梅毒1例占1.58%;(8)毛囊性丘疹梅毒1例占1.58%;(9)丘疹斑疹型梅毒2例占3.16%;(10)玫瑰斑疹型梅毒1例占1.58%。
III期梅毒(1)口腔及舌粘膜斑潰瘍,生殖器扁平濕疣1例占1.58%;(2)樹膠樣腫梅毒1例占1.58%。
對以上63例13種病癥梅毒患者服用本發(fā)明的治療梅毒的藥物,本藥物為丸劑,每丸劑量約0.015克,早晨空腹服用,白開水送下,每日一次,每次六丸,5天為一療程。
療效判斷標準1、治愈臨床癥狀全部消失,損害創(chuàng)面完全愈合,血清梅毒螺旋體檢查陰性。2、顯效臨床癥狀基本消失,損害創(chuàng)面大部分愈合,血清梅毒螺旋體檢查弱陰性。3、好轉(zhuǎn)主要臨床癥狀基本消失,損害創(chuàng)面部分愈合,血清梅毒螺旋體檢查陽性。4、無效和用藥前比較,各方面均無改善。
使用效果
以上看到,本發(fā)明藥物對63例梅毒患者治愈61例,治愈率達到96.7%,服藥時間最短為5天,最長為10天,一般服藥6-9天效果最顯著。
實施例2本發(fā)明的治療梅毒的藥物是由以下原料組成金銀花 12克蟬蛻 4克大黃12克皂角刺 10克元寸1克 黃連 10克全蝎4克 蟾蜍 75克血蝎20克白花蛇舌草 12克將上述各組分原料碾成粉末,再用麻油提煉而成,制成丸劑,每丸劑量約0.015克。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梅毒的藥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金銀花 8-12蟬蛻 3-6大黃 10-13 皂角刺 8-10元寸 1-3 黃連 10-12全蝎 3-6 蟾蜍 70-90血蝎 20-25 白花蛇舌草 8-1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梅毒的藥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金銀花 10 蟬蛻 5大黃10 皂角刺 8元 寸 1 黃連 10全蝎5 蟾蜍 80血蝎25 白花蛇舌草 10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梅毒的藥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份原料組成金銀花 12 蟬蛻4大黃12 皂角刺 10元寸1 黃連10全蝎4 蟾蜍75血蝎20 白花蛇舌草 1全文摘要
一種治療梅毒的藥物由金銀花、蟬蛻、大黃、皂角刺、元寸、黃連、全蝎、蟾蜍、血蝎、白花蛇舌草組成,它是通過將各組分原料碾成粉末,再用麻油提煉而成,制成丸劑。本發(fā)明的治療梅毒的藥物具有解毒消痛、消炎、軟堅散結、收斂等功效,對殺滅梅毒螺旋體有十分理想的效果,其無毒副作用,可達到根治梅毒的目的,經(jīng)多年臨床實踐,表明療效確切,對梅毒的治療治愈率可達96.7%。
文檔編號A61P15/00GK1359713SQ0113834
公開日2002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01年12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12月21日
發(fā)明者金海清 申請人:金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