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所述制冷設備包括有一個密閉空間,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式風道結構設置于所述密閉空間的其中一個內壁上,所述分流式風道結構包括一個主進風風道和多條子送風風道,所述主進風風道的進口端與對應密閉空間的原送風風道相連通,所述主進風風道的出口端分流為多條子送風風道,多條子送風風道分散在一個平面上且間隔設置,每條子送風風道上沿著進風方向上間隔設置有多個出風口,所述多條子送風風道上的多個出風口整體呈花灑式分布,所述出風口連通所述子送風風道和密閉空間,從子送風風道送來的冷風從主進風風道進入多條子送風風道后通過多個出風口吹入密閉空間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每條所述子送風風道包括直線風道段和過渡風道段,所述過渡風道段兩端分別與所述主進風風道和直線風道段相連接,所述過渡風道段兩端與所述主進風風道和直線風道段之間分別通過圓弧過渡連接,所述多條子送風風道的直線風道段在同一平面上平行設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式風道結構的分布覆蓋區(qū)域面積為第一面積,所述分流式風道結構所在的密閉空間的內壁覆蓋面積為第二面積,所述第一面積與第二面積的比值為40%~8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條子送風風道的多個出風口的出風截面積之和為第三面積,所述主進風風道的進口端的進風截面積為第四面積,所述第三面積與第四面積的比值為2~6,所述第三面積與第一面積的比值為5%~1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閉空間為間室或者是間室內部隔出的部分區(qū)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式風道結構設置在所述間室的箱膽頂壁或后壁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膽頂壁或后壁上設有一個向間室內凹進的凹槽,所述凹槽內設有多條凸起的分隔塊,相鄰的分隔塊之間形成所述子送風風道,所述凹槽在靠近多條子送風風道的進口端處的空間形成主進風風道,所述凹槽外設置有蓋板,所述蓋板與所述凹槽配合以封閉所述子送風風道和主進風風道的上表面或后表面,所述多條子送風風道的出風口開設在所述箱膽上對應的位置。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膽頂壁或后壁上設有向箱體發(fā)泡層內凸起的外框,所述外框圍成一個容納槽,所述外框內設有多條凸棱,相鄰的凸棱之間形成所述子送風風道,所述容納槽在靠近多條子送風風道的進口端處的空間形成主進風風道,所述容納槽外設置有蓋板,所述蓋板與所述容納槽配合以封閉所述子送風風道和主進風風道的上表面或后表面,所述多條子送風風道的出風口開設在所述箱膽上對應的位置。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所述制冷設備包括至少兩個間室,其中兩個間室之間通過隔板隔開,所述隔板包括上下層疊設置的上隔板、隔板泡沫板和下隔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式風道結構設置在隔板的下隔板上,所述分流式風道結構的出風口開設在下隔板上對應的位置。
10.一種制冷設備,所述制冷設備包括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結構為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制冷設備的分流式風道結構。